我二十一岁时,正在云南插队。 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,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。 我在山下十四队,她在山上十五队。 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,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。 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,只能说有一点知道。 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: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,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。 因为破鞋偷汉,而她没有偷过汉。 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,但她没有偷过汉。 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。 所以她简直不明白,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。 如果我要安慰她,并不困难。 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。 如果陈清扬是破鞋,即陈清扬偷汉,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。 如今不能指出某人,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。 但是我偏说,陈清扬就是破鞋,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。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,起因是我找她打针。 这事经过如下: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,而是叫我去插秧,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。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,我的腰上有旧伤,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。 如此插了一个月,我腰痛难忍,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。 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,而且都有倒钩,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。 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散弹枪,伤痕久久不褪。 就在这种情况下,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医大毕业的大夫,对针头和勾针大概还能分清,所以我去找她看病。 看完病回来,不到半个小时,她就追到我屋里来,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。 陈清扬说,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。 据她观察,破鞋都很善良,乐于助人,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。 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。 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,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。 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。 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,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。 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,弄得她魂不守舍,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。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,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,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。 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,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。 看了她的样子,我就开始捉摸: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,还是什么都没穿。 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,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。 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。 我对她说,她确实是个破鞋。 还举出一些理由来:所谓破鞋者,乃是一个指称,大家都说你是破鞋,你就是破鞋,没什么道理可讲。 大家说你偷了汉,你就是偷了汉,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。 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,照我看是这样:大家都认为,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,就该面色黝黑,乳房下垂。 而你脸不黑而且白,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,所以你是破鞋。 假如你不想当破鞋,就要把脸弄黑,把乳房弄下垂,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。 当然这样很吃亏,假如你不想吃亏,就该去偷个汉来。 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。 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。 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。 陈清扬听了这话,脸色发红,怒目圆睁,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。 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,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。 但是她忽然泄了气,说:好吧,破鞋就破鞋吧。 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,不是你的事。 她还说,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,很可能会吃耳光。 倒退到二十年前,想像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。 那时我面色焦黄,嘴唇干裂,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,头发乱如败棕,身穿一件破军衣,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,跷着二郎腿,坐在木板床上,完全是一副流氓相。 你可以想像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,手心是何等的发痒。 她有点神经质,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,其实却没有病。 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,而是去看破鞋。 只有我例外。 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。 不管腰疼真不真,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。 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,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,她不是破鞋。 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,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。 可是我偏让她失望。 我是这么想的: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,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,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。 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,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。 春天里,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,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,好像在跳芭蕾舞。 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。 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,只有以下三个途径:1、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;2、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;3、我是无手之人,不能持枪射击。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。 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,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,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,而且枪法极精。 在此之前不久,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汽枪,用一碗绿豆做子弹,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。 当然,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,其中包括罗小四。 汽枪就是他的,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,我就在一边看着。 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,罗小四和我也不错。 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,也不会认准了是我。 所以我保持沉默。 沉默就是默认。 所以春天我去插秧,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,秋收后我又去放牛,吃不上热饭。 当然,我也不肯无所作为。 有一天在山上,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汽枪,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,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。 该狗既无左眼,又无右眼,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——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。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,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,似乎什么也没做。 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。 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。 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,说她在和我搞破鞋。 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。 我说,要证明我们无辜,只有证明以下两点:1、陈清扬是处女;2、我是天阉之人,没有性交能力。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。 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。 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。 陈清扬听了这些话,先是气得脸白,然后满面通红,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。 陈清扬说,我始终是一个恶棍。 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,我翻了一串白眼,然后开始胡说八道。 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,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。 所以她就决定,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。 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,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。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,正在河边放牛。 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。 我睡去时,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,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(叶子可能被牛吃了)。 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,痛痒难当,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,尺寸空前。 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。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,天蓝得吓人,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,好像一层爽身粉。 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,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,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,四野无人。 我爬起来看牛,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岔里静静地嚼草。 那时节万籁无声,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。 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,斗得眼珠通红,口角流涎。 这种牛阴囊紧缩,阳具挺直。 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。 任凭别人上门挑衅,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。 为了防止斗架伤身,影响春耕,我们把它们都阉了。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。 对于一般的公牛,只用刀割去即可。 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,就须采取锤骟术,也就是割开阴囊,掏出睾九,一木锤砸个稀烂。 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,别的什么都不知道,连杀都不用捆。 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,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:你们这些生牛蛋子,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! 按他的逻辑,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,直不愣登,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。 当然,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。 在我看来,这东西无比重要,就如我之存在本身。 天色微微向晚,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。 下半截沉在黑暗里,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。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,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, 我有好多奢望。 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。 后来我才知道,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,人一天天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失,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。 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。 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,什么也锤不了我。 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,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。 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。 还没走进那条小河岔,两个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,烂泥横飞,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,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,他们才罢手。 我喝问一声:“鸡巴,鱼呢?” 那个年记大点的说:“都怪鸡巴勒农! 他老坐在坝上,把坝坐鸡巴倒了!” 勒农直着嗓子吼:“王二! 坝打得不鸡巴牢!” 我说:“放屁! 老子砍草皮打的坝,哪个鸡巴敢说不牢?” 到里面一看,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,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,反正坝是倒了,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,鱼全泡了汤,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。 我当然不能承认是我的错,就痛骂勒农。 勒都(就是那另一个孩子)也附合我。 勒农上了火,一跳三尺高,嘴里吼道:“王二! 勒都! 鸡巴! 你们姐夫舅子合伙搞我! 我去告诉我家爹,拿铜炮枪打你们!” 说完这小免崽子就往河岸上窜,想一走了之。 我一把薅住他脚脖子,把他揪下来。 “你走了我们给你赶牛哇? 做你娘的美梦!” 这小子哇哇叫着要咬我,被我劈开手按在地上。 他口吐白沫,杂着汉话、景颇话、傣话骂我,我用正庄京片子回骂。 忽然间他不骂了,往我下体看去,脸上露出无限羡慕之情。 我低头一看,我的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了。 只听勒农啧啧赞美道: “哇! 想日勒都家姐啊!” 我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。 晚上我在水泵房点起汽灯,陈清扬就会忽然到来,谈起她觉得活着很没意思,还说到她在每件事上都是清白无辜。 我说她竟敢觉得自己清白无辜,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。 照我的看法,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作,好色贪淫,假如你克勤克俭,守身如玉,这就犯了矫饰之罪,比好吃懒作、好色贪淫更可恶。 这些话她好像很听得进去,但是从不附合。 那天晚上我在河边上点起汽灯,陈清扬却迟迟不至,直到九点钟以后,她才到门前来喊我:“王二,混蛋! 你出来!” 我出去一口看,她穿了一身白,打扮得格外整齐,但是表情不大轻松。 她说道:你请我来吃鱼,做倾心之谈,鱼在哪里? 我只好说,鱼还在河里。 她说好吧,还剩下一个倾心之谈。 就在这儿谈罢。 我说进屋去谈,她说那也无妨,就进屋来坐着,看样子火气甚盛。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,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,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,而且胸部很丰满,腰很细,屁股浑圆。 除此之外,她的脖子端正修长,脸也很漂亮。 我想和她性交,而且认为她不应该不同意。 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,我准让她开。 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。 唯一的问题是她是个女人,女人家总有点小器。 为此我要启发她,所以我开始阐明什么叫作“义气”。 在我看来,义气就是江湖好汉中那种伟大友谊。 水浒中的豪杰们,杀人放火的事是家常便饭,可一听说及时雨的大名,立即倒身便拜。 我也像那些草莽英雄,什么都不信,唯一不能违背的就是义气。 只要你是我的朋友,哪怕你十恶不赦,为天地所不容,我也要站到你身边。 那天晚上我把我的伟大友谊奉献给陈清扬,她大为感动,当即表示道:这友谊她接受了。 不但如此,她还说要以更伟大的友谊还报我,哪怕我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背叛。 我听她如此说,大为放心,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:我已经二十一岁了,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,真是不甘心。 她听了以后就开始发愣,大概是没有思想准备。 说了半天她毫无反应。 我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去,感觉她的肌肉绷得很紧。 这娘们随时可能翻了脸给我一耳光,假定如此,就证明女人不懂什么是交情。 可是她没有。 忽然间她哼了一声,就笑起来。 还说:我真笨! 这么容易就着了你的道儿! 我说:什么道儿? 你说什么? 她说:我什么也没有说。 我问她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? 她说呸,而且满面通红。 我看她有点不好意思,就采取主动,动手动脚。 她搡了我几把,后来说,不在这儿,咱们到山上去。 我就和她一块到山上去了。 陈清扬后来说,她始终没搞明白我那个伟大友谊是真的呢,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。 但是她又说,那些话就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,哪怕为此丧失一切,也不懊侮。 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,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,你信它是真,它就真下去。 你疑它是假,它就是假的。 我的话也半真不假。 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,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。 就因为这种态度,别人都不相信我。 我虽然把交朋友当成终身的事业,所交到的朋友不过陈清扬等二三人而已。 那天晚上我们到山上去,走到半路她说要回家一趟,要我到后山上等她。 我有点怀疑她要晾我,但是我没说出来,径直走到后山上去抽烟。 等了一些时间,她来了。 陈清扬说,我第一次去找她打针时,她正在伏案打瞌睡。 在云南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打瞌睡,所以总是半睡半醒。 我走进去时,屋子里暗了一下,因为是草顶土坯房,大多数光从门口进来。 她就在那一刻醒来,抬头问我干什么。 我说腰疼,她说躺下让我看看。 我就一头倒下去,扑到竹板床上,几乎把床砸塌。 我的腰痛得厉害,完全不能打弯。 要不是这样,我也不会来找她。 陈清扬说,我很年轻时就饿纹入嘴,眼睛下面乌黑。 我的身材很高,衣服很破,而且不爱说话。 她给我打过针,我就走了,好像说了一声谢了,又好像没说。 等到她想起可以让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时,已经过了半分钟。 她追了出来,看见我正取近路走回十四队。 我从土坡上走下去,逢沟跳沟,逢坎跃坎,顺着山势下得飞快。 那时正逢旱季的上午,风从山下吹来,喊我也听不见。 而且我从来也不回头。 我就这样走掉了。 陈清扬说,当时她想去追我,可是觉得很难追上。 而且我也不一定能够证明她不是破鞋。 所以她走回医务室去。 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去找我,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,因此所有的人都是敌人。 而我可能不是敌人。 她不愿错过了机会,让我也变成敌人。 那天晚上我在后山上抽烟。 虽然在夜里,我能看见很远的地方。 因为月光很明亮,当地的空气又很干净。 我还能听见远处的狗叫声。 陈清扬一出十五队我就看见了,白天未必能看这么远。 虽然如此,还是和白天不一样。 也许是因为到处都没人。 我也说不准夜里这片山上有人没人,因为到处是银灰色的一片。 假如有人打着火把行路,那就是说,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。 假如你不打火把,就如穿上了隐身衣,知道你在那里的人能看见,不知道的人不能看见。 我看见陈清扬慢慢走近,怦然心动,无师自通地想到,做那事之前应该亲热一番。 陈清扬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。 她的嘴唇冷冰冰,对爱抚也毫无反应。 等到我毛手毛脚给她解扣子时,她把我推开,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,叠好放在一边,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。 陈清扬的裸体美极了。 我赶紧脱了衣服爬过去,她又一把把我推开,递给我一个东西说:“会用吗? 要不要我教你?” 那是一个避孕套。 我正在兴头上,对她这种口气只微感不快。 套上之后又爬到她身上去,心慌气躁地好一阵乱弄,也没弄对。 忽然她冷冰冰他说: “喂!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?” 我说当然知道。 能不能劳你大驾躺过来一点? 我要就着亮儿研究一下你的结构。 只听啪的一声巨响,好似一声耳边雷,她给我一个大耳光。 我跳起来,拿了自己的衣服,拔腿就走。